孩子,父母,自己的,都是,配偶
提問: 孩子八歲,男孩,父母準備離婚, 問題補充: 請問孩子一般情況下會判給哪一方? 医师解答: 無論能判給誰,孩子是最無辜的一個,也是受傷最深的一個。
我覺得做為父母應該考慮一下孩子內心的傷害,如何幫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后的生活,以不影響他們人格的健康發展,我想這一點比什么都重要,以下是心理學家們建議,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:
一、離婚前一定要先告知孩子,要讓孩子有心理上的準備,要對孩子講清離婚的原因,同時,盡最大努力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,讓孩子提前接受父母將要離婚這個現實。
  二、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情緒。對絕大多數夫妻來說,離婚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。自己郁悶、痛苦無處發泄是自己的事情,千萬不能拿孩子當“出氣筒”,宣泄自己的情緒,孩子是無辜的。只有繼續給孩子溫暖和關懷,才能有利于孩子成長。

三、一定要與孩子共同生活:有的離異夫妻怕麻煩、圖省心,把孩子交給長輩或其他親戚撫養。這樣做會使孩子有種被父母拋棄的感覺,非常容易產生自卑和怨恨,進而悲觀厭世,敵視社會。離婚后父親或母親一方一定要承擔起撫養孩子的義務,營造和諧親情的家的氛圍。
四、絕對不要對孩子說自己前配偶的壞話:大多數孩子在父母離異后,都希望父母能破鏡重圓,并愿意與之保持良好的關系。但是,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故意破壞親子關系,經常在孩子面前說前配偶的壞話,不僅不利于培植孩子健康的性心理,還會影響他們將來的戀愛、婚姻和家庭的幸福。
五、一定要多與孩子加強溝通:夫妻在離異前后,就更要多與孩子談心溝通,要告訴他父母為什么要離婚,使其對婚姻有一個客觀正確的認識,而不是簡單地看成是哪一方的錯誤。如果缺乏交流,有的孩子會把父母離婚的原因歸結在自己身上,出現不能悅納自己,喪失自信心等心理危機,極易出現偏激行為。
六、絕對不能剝奪父母的愛:夫妻之間沒有血緣關系,雖然離婚了,但父母與孩子的親子關系永遠不會改變。有的人離婚后,禁止自己撫養的孩子與前配偶及其親戚之間的往來,逼迫孩子不認這門親戚,以表達自己的不滿情緒,這都是不可取的。離異后的雙方都不要輕易剝奪父母對孩子的完整的愛,為孩子的人格完善給予更多的關懷。
總之,孩子是無辜的,離異后的父母更應該給他們一點愛心、一份關懷,不要讓孩子因父母離婚而受到傷害。離異是一種無奈,離異后忘記孩子則是一種失職。孩子沒有了完整的家,更需要關注和溫暖。即使有一方再婚,也應定期地探視孩子,共享天倫之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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